为规范我校网络教育“优秀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评选相关工作,调动广大学生学习积极性,引导学生刻苦学习,锐意进取,激励学生向榜样看齐,根据网络教育实际情况,制定本办法。
第一条 评选基本条件
(一)优秀学生基本条件
1.思想进步,品学兼优,坚定马克思主义科学信仰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
2.组织纪律性强,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之间的矛盾,勤奋学习,刻苦钻研。
3.必须按本入学批次的开课计划修满完整一个学年的课程,积极按时完成各项学习任务,学年度有效登陆学习平台天数不少于30天,有效学习时长累计不少于2000分钟。
4.学习成绩优良,参评学年内各门课程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(含85分),单科成绩在80分以上(含80分),考核成绩采用等级制记分的课程,成绩良以上。
(二)优秀学生干部基本条件
1.思想进步,品学兼优,坚定马克思主义科学信仰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
2.组织纪律性强,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之间的矛盾,勤奋学习,刻苦钻研。
3.必须按本入学批次的开课计划修满完整一个学年的课程,积极按时完成各项学习任务,各课程考核成绩合格。
4.在学期间担任班委,主动承担班委职责,表现出色,积极协助学习中心老师做好班级管理工作和学生活动组织工作,责任心强,有较强的组织能力。
第二条 评选周期和推选比例
(一)评选周期
以一个学年为评选周期,春季入学学生以一个自然年度的两个学期为一学年;秋季入学学生以秋季学期和次年春季学期为一学年。
(二)推选比例
推荐参加优秀学生评选的比例不超过评选范围内在籍学生的5%;推荐参加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比例不超过评选范围内在籍学生数的1%。每名学生在同一个评选周期内只能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。
第三条 工作流程
(一)每年4月进行春季入学学生上一个学年的评选工作,10月进行秋季入学学生上一个学年的评选工作。
(二)学习中心参照评选基本条件,进行综合评定,推荐候选人。
(三)被推荐的候选人自愿填写、提交申报表。
(四)学习中心进行初审,审核学生申报表是否填写规范、支撑材料是否真实完整。
(五)学院学生工作部进行审核,并根据评选名额提出拟授予“优秀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名单报学院审批。
(六)拟授予“优秀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名单在网上公示三天。公示通过后正式评选为“优秀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。
第四条 学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,不得参与评选:
(一)在学期间触犯国家法律,构成刑事犯罪者。
(二)在学期间受到工作单位行政处分或因违纪、违规受到学校、学院处分者。
第五条 评选工作由体育竞彩推荐平台app学生工作部负责组织实施。学院将为评选出的“优秀学生”和“优秀学生干部”授予相应荣誉称号,并颁发荣誉证书予以表彰,并将表彰决定记入学生学籍档案。
第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,其解释权归体育竞彩推荐平台app。原《体育竞彩推荐平台app“优秀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评选办法》废止。